18岁可当公司发起人 民法下修说明会2/9新北首登场

立法院今年度修法,将成人年龄从20岁下修至18岁,意即年满18岁就可担任公司发起人和董事等职务,经发局将在2月9日起推出相关课程。(新北市经发局提供)

立法院今年度修法,将成人年龄从20岁下修至18岁,意即年满18岁就可担任公司发起人和董事等职务,经发局将在2月9日起推出相关课程,教导有志参与公司经营的民众厘清公司的设立型态、细节和注意事项。

经发局长何怡明表示,新北市是工商首都,境内公司商业和工厂家数近30万家,辖内青壮年人口比例是73.5%,高居全国第一,依照公司法规定,完全行为能力人才担任公司发起人及董事,今年度修法后,年满18岁就可以经营公司。

经发局为了加强年青人对创业、税务和法务的知识,因应推出相关课程,协助有志年轻人了解承担的权利义务、风险,稳健踏出创业之路,培育更多人才红利,再创产业经济高峰,民法成人年龄下修后,辖内7万多人有机会成为公司经营者,约占总人口2%,并依据不同的经营类型、法律责任、股东人数组成等,将组织型态区分为公司及商号。

何怡明说,经发局将携手青年局邀请律师及会计师双师证照的专业讲师,与年轻人探讨「满18岁后可以开公司?要家长同意?需要负担什么责任?」、「开公司要注意那些风险?」、「开公司还是行号,傻傻分不清楚」等新手必知讯息。

经发局补充,首场说明会将在2月9日下午6时30分至8时30分于新北创力坊(新北市三重区重新路一段108号3楼,捷运台北桥站3楼)登场,开放50人报名参加,详情可至「来趣新北金发局」或「新北市政府青年事务委员会」粉丝专页查询。

另外,课程结束后将抽出1000元礼券送给3名全程参与课程的民众,第二场活动也预计在2月23日下午2时至4时,在「宝高智慧产业园区数位基地」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