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券商 可办外币帐户保管
OSU松绑前后效果
为进一步扩大证券商国际证券业务分公司(OSU)业务,提供客户多元化选择,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17日宣布,放宽OSU得办理外币帐户保管业务的证券商净值标准,将由现行「新台币100亿元以上」调降至「40亿元以上」。
郭佳君表示,目前有19家券商办理OSU业务,其中九家净值在百亿元以上,此次放宽后剩下的十家净值在40亿以上、不到百亿元的券商也都可办理外币帐户保管。
金管会2014年2月开放证券商设置OSU办理国际证券业务,并依业务复杂度采分级管理,净值达40亿元以上、未达100亿元的OSU仅得办理「经纪、自营、承销及汇率以外」的外币衍生性商品业务,尚不得办理帐户保管、财富管理及汇率类之外币衍生性金融商品等业务。
本次考量已开办OSU帐户保管业务的证券商,近年外币帐户保管金额有逐年成长趋势,显示帐户保管业务客户需求日益增加,为利完善证券商OSU服务功能、增加客户交易之便利性及降低交割风险,进一步放宽证券商OSU得办理外币帐户保管业务之净值门槛。
截至6月底,OSU外币帐户保管余额达5,369万美元,相较2014年刚开放时保管余额仅136万美元,七年来成长很多,2020年全年新增2,570万美元。
郭佳君分析,保管帐户余额的多寡只能看出客户放在券商这里的余额,看不出投资策略,所以看增减没有太大意义;但此次放宽对投资人的好处是不必把钱汇进汇出,可把钱留在券商;对券商来说,则可了解客户剩余款项多寡,掌握投资人现金部位,做更全方位的服务。
金管会表示,OSU办理帐户保管业务,应建立相关控管机制,包括开设外汇存款专户存放客户款项,不得提领现金;其资金之移转,除依客户委托为其办理OSU业务应支付款项外,不得动用;客户专户资金与其自有财产,应分别独立,以维投资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