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亚洲资产管理中心 金管会开放高资产客户外国债可借外币

▲金管会。(图/资料照)

记者巫彩莲/台北报导

为推动我国发展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在「留财与引资」并重方向下,金管会加速推动私人银行业务计划,开放获准办理高资产客户财富管理业务之银行得受理高资产客户以本人持有之外国债券、境外结构型商品,以及外币计价结构型债券等3项金融商品为担保办理外币授信业务。

金管会银行局统计资料显示,目前12家获准办理高阶财管2.0的银行资产管理规模约为1.2兆元,总客户数为1.1万人,其中持有之外国债券(BB级以上)为399亿元、境外结构型商品0.32亿元,外币计价结构型债券16.68亿元,合计为416亿元,占资产总规模为3.26%。

先前金管会就已经开放银行办理自益特定金钱信托受益权质借业务,此次系就非采信托方式投资之外币金融资产开放,所开放的外币金融资产类别包含:(一)外国债券(含公债、公司债、金融债券),发行人或保证人或债券之评等,达BB级以上;(二)保本型境外结构型商品或外币计价结构型债券,发行人或保证人或商品评等,应达BBB级以上。

此外,银行不得以其本身及其海外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母行、总行或同集团其他国家联行发行之外币计价债券或境外结构型商品作为担保授信之担保品,但为担保其债权,得为副担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