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 开放3类外币资产借款

金管会为打造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开放有在DBU开户的高资产客户,可用部分外币资产借外币。图/本报资料照片

高资产族可用来外币资产质借的三商品

拚亚洲资产管理中心,金管会5日正式宣布,开放DBU(国内外汇指定银行)高资产客户,可以外币金融资产质借,DBU高资产客户可用三类外币资产来借外币,包含BB级以上外国债券、保本型境外结构型商品、保本外币计价结构型债券,但不得兑换为新台币,若以9月12家银行高资产业务的资产管理规模(AUM)来推估,可借外币规模约200亿元。

金管会宣示要打造亚洲资产管理中心,为加速推动私人银行业务,金管会开放12家高资产财管业务银行,其有在DBU开户的高资产客户,可用部分外币资产借外币,提升高资产客户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及流动性。12家银行DBU准备好后,就可自行开办。

金管会开放的主要有三类商品,一是BB级以上外国债券,含公债、公司债、金融债等,二是保本型境外结构型商品,三是保本型外币计价结构型债券,若是境内发行的外币计价结构型债券也适用。

不过,金管会也设了两限制,一是高资产客户用外币资产质借的资金,不得兑换为新台币;二银行不可用海外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母行、总行或同集团其他国家联行发行的外币计价债券或境外结构型商品作为担保品,仅能作为附担保品。

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因股票波动比债券大,且股票没有评等,目前先开放债券与结构型商品。贷款成数则由各银行自行评估,以之前开放的信托自行质借来说约5成,一般不会到8、9成。至于高资产客户借的外币资金能否再投资,要看银行审核时的资金用途,法规上没有限制,但银行应要考量,不宜一借再借,假设客户用10万美元债券质借、借出5成资金后,又再做其他投资,但投资当中又有债券,能不能拿债券再借,由银行自行考量,但实务上银行多会有所斟酌。

至于高资产客户借来的外币资金能否流到海外?林志吉说,没有限制,由银行视资金用途与落实贷后管控,看其借款资金与当初说明的资金用途符不符合。

而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则早在2007年就开放,且范围更广,OBU可以受理客户以外币或新台币资产办理外币授信,也就是担保品不限外币资产,银行受理的资产类别、成数,也是依银行自身的营运及授信政策办理。但因目前OBU的高资产理财业务几乎没有在做,未来银行加大资源在OBU的高资产理财业务上后,可望能推升OBU外币授信业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