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外资以台股担保借外币 提前1个月开放
金管会先前已开放外资可向国内金融机构办理新台币借款买进台股,此次开放可用台湾上市柜股票作为海外投资活动担保品,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主要为美国商会于美商白皮书提出相关建言,经会商央行等相关单位后,评估松绑规范对台湾及外资可达双赢局面。
金管会指出,从事海外交易活动的外资双方,皆需为在台湾合格登记的境外外国机构投资人(FINI),外资可用国内符合一定条件的上市柜股票作为担保品,向海外银行或券商进行有价证券借贷、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外币资金借贷等境外投资活动。
金管会评估,此次开放使外资无需卖出台股持股部位,有助增加资金运用弹性及持有台股投资部位意愿,进而减少以卖出国内股票作为取得资金来源,对促进金融市场流动性,及强化证券交易市场稳定性均有助益。
据证期局统计,符合可融资券条件的上市股票为964档、上柜股票为693档,合计共1657档上市柜股票可作为外资海外投资活动担保品。外资须每月在交易所系统登录担保品提供、收受及管理者名称,以及国内有价证券担保品的名称、数量、市值及价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