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拿来不然要妳死!恶男闯屋强盗 关键证据重判定谳

林男闯屋强盗,因留下关键的DNA证据,被法官重判定谳。

屏东一名林姓男子在106年9月18日,侵入叶女住处庭院并埋伏,下午4时许,叶女到庭院开瓦斯后,要回到厨房煮面时,林男尾随到厨房门口,从后方掐住叶女脖子,并拿菜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并呛声:「20万拿来,不然我就要妳死」。

林男强押进入厨房时,叶女不断挣扎,双方爆发拉扯,叶女左脸被菜刀划伤,过程中林男撞倒电风扇并留下血迹。随后林男捆绑叶女手脚,再以胶带封住嘴巴后,搜刮叶女包包内的现金18000元。

林男因缺的是20万元,便要求叶女要凑满20万元,为了求脱身,叶女只好佯称会再去领钱,并依指示将钱放在信箱或围墙上。林男认为20万元即将得手,就翻越墙离去,并在围墙上方留下血迹。

法院审理,林男矢口否认侵入住宅、携带凶器强盗,并辩称:不认识叶女,也没有去过案发现场,案发当时人都在林口、高雄就医,不可能犯案,不能仅凭DNA鉴定就定罪云云。

法官认,警方采集现场围墙上方及厨房电风扇血迹,以及捆绑用的鞋带、电线的微物迹证,经送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鉴定,确认与林男DNA型别相符。基于科学方法分析判断,DNA鉴定之个人识别原理已经在科学上获得相当程度之认同,自属可信之科学证据方法。

高院法官依犯携带凶器侵入住宅强盗罪,处有期徒刑7年6月。林男不服提起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林男犯行明确,日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