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刷悠游卡买29元奶茶 喝完要付「2万1000元」
21岁的周姓男子去年5月14日在超商捡到陈姓男大生的手机和悠游卡,隔日跑到另一间超商盗刷29元,购买一杯奶茶,没想到后来挨告上了法院,不仅得赔偿2万1000元,还被台北地院法官依侵占离本人持有物罪,判处罚金1万元,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
▲周男乱刷捡到的悠游卡买饮料,下场简直亏大了。(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周男2019年5月14日下午2时31分在台北市某超商捡到陈姓男大生的绿色三星手机,还有一张政大学生证悠游卡,但他并没有将遗失物交给相关人员处理,而是收进自己的口袋里,事发隔日还跑到另一间超商盗刷悠游卡,买了一杯29元的奶茶。
陈姓男大生发现弄丢东西后,急忙向警方报案。周男见事情瞒不住了,于是主动透过脸书发讯息给陈男,表明愿意领钱买一支手机归还,这段聊天纪录反而成了犯罪铁证。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周男捡到他人物品不仅没有发挥公德心,还贪图个人私利,看准学生证悠游卡小额消费不需核对身分的特性,盗刷卡片内的储值金额,行为显有不该,但考量到他已经分期赔偿陈男2万1000元,双方也成立调解,最后依侵占离本人持有物罪判处罚金1万元,得易服劳役10日,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