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天没结案」列每月统计 北市警压力超大:难道要吃案?对得起人民吗

基层直言,「敬爱长官,你疯了吗?」(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北市警察局订下内规,只要地方法院或地检署的「发交查案件公文超过26天未结案,就要每个月列入统计,让许多基层员警压力超大而有怨言。有警官直呼,如果无法在26天内结案,那到时是要吃案吗?对此,市警局回应,应是沟通中产生误解,将仔细解释。

据了解,台北市司法警察业务包括法院、地检署发交、发查案件签办。而这些案件例如民众告诉、告发、自首、非司法警察机关告发,经法检认宜由司法警察先行调查

根据警政署107年7月4日警署刑秘字第1060003939号函,「检警调查案件:调查指挥书、地检署核退(补正)案件、发交查案件等,其办理日数依来文限办日期,如无限办日期,则修订为60日。」

联合报》报导,台北市警局订下内规,只要地方法院或地检署的「发交查案件」公文超过26天未结案,就要每个月列入统计。一名警官透露,现在每月都要统计未结案的数量,甚至还得与上月同期相比,「敬爱的长官,你疯了吗?」

该警官表示,且若未在26天内结案,到时是要草草结案还是吃案?这样对得起人民吗?该员无奈说,现在超时上班是常态,刑警一方面得担心公文逾期,但又要忙于办案

对此,台北市警局回应,这只是提醒主管掌握案件情形,并无任何的行政处分。对于基层员警的反映,市警局说,应是沟通中产生误解,将仔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