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甜美女医和医师偷情4次被判4月 又因简讯挨告

▲美女医因涉相奸案遭判刑。(图/翻摄耳鼻喉科医师Emi 脸书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外型甜美、曾上过不少谈话节目的28岁耳鼻喉科女医施靖娟,因涉与整形名医颜正安谱出不伦恋,2018年5月遭台北地院依犯相奸罪,共4罪,判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但颜妻认为,当时人在上海工作施女,多次传讯息丈夫,要他去上海看房,因此控告涉犯和诱未遂罪。案经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事证不足,予以不起诉。

判决书提到,施女明知颜男是有配偶之人,竟于2017年4月底起至同年6月底止,接续在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新北市发生4次性关系法官认为施女不尊重婚姻而为相奸行为,妨害颜妻婚姻、家庭生活,但犯后终能坦承犯行,虽有和解之意,并具体提出和解金额,但因未能获得对方谅解,最终未能达成和解,审酌她研究所毕业、月收入约人民币3500元生活状况、犯罪动机手段、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状,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

至于颜男部分,因为妻子一审辩论终结前撤告,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不过,据《苹果日报》报导,颜妻另认为施女在与丈夫交往期间,虽然人在上海工作,却多次传简讯给丈夫,表示有小孩,并要他去上海看房子言语,认为是涉犯「和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未遂罪」,因此再提出告诉。

案经检察官调查后认为,这些简讯应该只是2人讨论在上海置产问题罪嫌不足,处分2人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