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童搭吉普车越野翻车抛飞亡 业者业务过失致死判8个月

屏东地院业务过失致死罪将吉普车庄姓车主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图/记者陈昆福摄,资料照片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桃园市陈姓一家4口2017年9月间到屏东县满州山搭吉普车越野活动,不慎翻车,造成2岁女童伤重不治,检方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张姓驾驶缓起诉处分,庄姓业者起诉,屏东地方法院将庄姓业者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全案还可以上诉。

2017年9月10日上午11时许,桃园市陈姓市民带着2名女儿,到满州乡「168关道」越野体验园区搭乘吉普车体验,当时陈父抱着2女儿坐在驾驶座后方,陈母坐在副驾驶座后方,大女儿则坐在父母亲中间,因张姓驾驶为闪避左前方水坑,导致翻覆,其中2岁幼童被抛出车外,头部撞击路面,送医不治。

检方调查,庄是吉普车车主,雇用张男担任驾驶,让旅客搭乘越野活动体验,车辆安全措施明不足,必须负连带责任,将张男缓起诉处分,庄男则依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

屏东地院法官审理,发现载客的吉普车仅有安全带绳体而无插扣座,实与未装置安全带无异,安全设施不足,仍收费载客,明显违失,判决他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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