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期風電國產化擬放寬 CIP:規模經濟更重要

欧盟称台湾离岸风电国产化政策违反WTO规定,经济部已表达未来朝「开放」方向前进。哥本哈根基础建设基金(CIP)今天表示,无论国产化放宽与否,风场规模都应更大,唯有达成规模经济,才有助本土供应链财务规划。

欧盟主张风电国产化政策违反WTO规定,台欧双方将在9月13日举行首场咨商会议,届时台湾除会向欧盟表达「开放」原则,也会说明相同国产化规则之下,仍有欧系制造商获取订单,盼进一步交换意见,确保彼此商业利益。

CIP区域总裁许乃文今天接受媒体访问指出,欧盟主要关切3-2期竞标情形,也未询问CIP意见,「但欢迎欧盟来问」。

「我也跟政府说,只要3-1期沨妙风场做出来,很多流言就能被破除」,许乃文表示,作为一家欧商,一路落实国产化,又携手本土买家、银行完成阶段性成就,都有助于平衡3-2期杂音。

针对3-3朝向开放方向进行,许乃文提醒,现在3-1、3-2问题仍很多,以能源政策目标角度看,台湾需大量离岸风电,但目前3-1期已拍板通案延后并网1年,3-2期看来也会延迟,存在不确定性,换言之,在讨论3-3期前,应先务实看待3-1、3-2期落实度。

展望后续,许乃文表示,CIP既然能做到高度国产化,代表「多做少做」都不是问题,反而重点在于风场规模应更大,如可达到1至1.5GW规模,也可协助「汰弱留强」后的本土供应商财务规划,发挥1加1大于2的综效。

她举例,比起台湾风场规模小,CIP在澳洲、菲律宾各获配4.5、2GW,世纪钢前往印尼设厂,也是希望就近供应水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