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車撞死移工不起訴 立委嗆吃案

一名泰籍移工于苗栗竹南骑行自行车,连遭3辆车撞辗致死,均未接获我国政府依涉外事件通常程序之通报,导致境外遗属求助无门,民众党立委林国成(右二)等昨举行记者会,呼吁法务部、外交部应建构涉外事件司法通报程序,勿让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与外国人司法近用权成为空泛口号。记者曾学仁/摄影

外交部发言人刘永健说,事发第一时间与后续司法审理过程,均未获通报,会进一步了解,务求相关机关落实通报机制。法务部专门委员李贞慧说,本案已不起诉确定,上月召开会议,法务部将告诉状、陈诉送台中高分检,审酌后再交苗栗地检署,是否疏失分案调查。

林国成昨举行记者会,指接获泰办处劳工处请托,一名泰籍移工去年七月骑自行车,遭三台车撞辗致死,苗栗地检署却不起诉侦结。

苗检指出,死者经解剖检出酒精,换算浓度每公升零点八五毫克以上,达酒醉程度,死因为酒后车祸;检方提供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依职权送覆议,均认定移工夜间行经号志管制路口,未开灯闯红灯为肇事原因。

经调查不起诉,案发后人力仲介公司第一时间联系家属,也委托仲介处理死者丧葬事宜,向泰办处申请死亡证明,才未另行通报。

林国成举全案六项程序瑕疵,包括鉴定证据移送不全、专业鉴定毫无中立、不起诉书切割犯罪事实、轻忽被害移工人性尊严、死亡证明书含糊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高检署要求再行发查苗栗检却压案。案发后及侦查期间,泰办处均未获政府依涉外事件通常程序,通报外交部、劳动部或泰办处协助境外遗属主张权益。

泰办处劳工处副处长蔡雅芳说,移工发生重大人身侵害、甚至死亡事件,希望台湾官方能通知泰办处,助被害人或遗属法律权益维护,不要再发生无告诉代理人,导致刑事案件不起诉、纵放犯罪事情。她也说,台湾官方文件不要再用不当字眼形容被害人受害经过,泰办处无法逐字转译给遗属,也会伤害遗属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