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8上班族没台风假!民生服务、媒体出版两大惨业

1111人力银行公共事务部暨职涯发展中心总经理李大华分析,所谓「台风假」并非相关劳动法令内所规定的「假别」,而是因受到天然灾害导致必须停止劳动,且在《劳基法》有关台风休假原则,雇主遇到台风假,不得强迫劳工上班,劳工也可以拒绝上班,雇主不需支付当天薪资,但若劳工选择上班,雇主须加发一天工资,或给予补休假一天,属于企业自主性管理范围。

李大华进一步解释,台湾多数企业基于服务精神或产业特殊使然,必须在台风天维持正常营运,使得部分上班族得冒着风雨工作,其中,以民生服务业感受最深刻,为了满足多数消费者因防台准备而衍生的采购需求,致使从业人员到班、禁假比例居各产业之冠;而为掌握台风动态及各地灾情讯息,媒体工作者冒着风雨前往公司轮值班,亦属业界常态,甚至被临时取消休假,急call召回支援采访更是时有所闻,成为台风假的边缘人。

至于台风天的出勤该如何计算给薪?1111调查发现,停班但工资照给的佛心企业只占3成,另有1成8的上班族,虽然停班,但公司不给薪,5.2%的人停班,但之后需用自己的年假或补休折抵。

李大华指出,基于「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台风当天地方政府发布台风停班公告,当地企业、居住当地劳工及上班途中必经当地之劳工,可以台风天通勤及工作安全考量之因素,请假一天,企业不得拒绝,亦不得影响员工全勤、考绩等权益;虽未规定企业必需负担当日未到职员工之薪资成本,但建议企业对于当日出勤之员工加倍给薪或补休假一天,并提供员工安全的通勤方式及工作环境。因此,无论企业是否配合当地政府施放台风假,但若苛扣员工全勤、考绩或加倍扣薪,则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