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国与陆港签引渡合作

为抵制《香港国安法》,加拿大外长宣布,加方不允许对香港出口敏感军品、中止《加港引渡条约》等措施。(路透

55国与大陆签订引渡条约、19国与香港签订引渡协定国

加拿大宣布暂停与香港间的引渡协定,以反制《香港国安法》实施。大陆官方资料显示,除了加拿大,尚有英国美国等共19国与香港签有引渡协定;也有39国与大陆签有已生效的引渡条约。累计全球至少有52国与大陆、香港之一签署引渡合作并生效。

《香港国安法》第38条指出,「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犯罪的,适用本法。」,让外界忧心,只要入境到与大陆或香港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都有可能面临被「送中」的风险

除了上述第38条,第34条指出「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也就是非陆港人士,只要犯罪的行为或结果其中一项发生在香港,就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遭引渡,因此衍生了外界对「送中」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