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度和國中少女偷嘿咻…疑懷孕就醫曝光 慾男下場超慘

林男明知女友仍在读国中仍和她性交,被依6个妨害性自主罪判2年2月。示意图/ingimage

台中林姓男子上网认识年仅13岁国中一年级少女,随后交往成男女朋友,且林明知对方年纪还6度带她回家性交,后来少女疑怀孕就医才曝光,林男犯后全部坦承,并和少女母亲道歉和解,法院虽考量他年轻难过度苛责,减刑后仍依6个妨害性自主罪一共判他2年2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男2023年4、5月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当时年仅13岁的少女,2人后来交往成为男女朋友,林不顾对方才国一身心发展都未成熟,4度将少女带回家、租屋处发生性行为。

后来少女年满14岁后林又2度和她性交,直到少女认为自己疑似怀孕就医,医院惊觉异状通报后全案才曝光。

台中地院指出,林男明知少女年纪,却为了满足自己性欲,前后6次和她发生性行为,但考量双方当时是恋爱中男女朋友,且林男也未满20岁,思虑不周、自我控制力不足,尚难以过度苛责。

法院也审酌,林男犯后均坦承,深知自己所为不当,也已经在审理中和少女母亲达成和解获得原谅,由于他犯4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法定刑是3年以上徒刑,就该4罪部分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予以减刑。

法院审理后仍依4个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各林男判1年8月,另依2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各他判7月,6罪一共应执行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