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咸猪手「撩阴」女友人挨告 瞎扯:不小心碰到
「MeToo」事件延烧,7旬高龄老翁被控触摸女子下体,被依性扰罪判刑3月。(本报资料照片)
「MeToo」事件延烧,7旬老翁咸猪手也逃不掉。林姓老翁被控触摸女性友人下体,事后,该女以LINE斥责林「上下其手」、「还摸了重要部位」;林回称:「我70岁了,不可能做什么,只是摸一摸看看而已」,法官据此认定是「有意为之」,不采信是「不小心碰到」,依性扰罪判刑3月,林不服上诉,二审法官判驳回,不得上诉。
女子在卡拉OK唱歌而认识林男夫妻,她2022年间到林住处向林妻兜售服饰,将衣服拿去放在夫妻房间床上。女子控告老翁,趁两人在房内独处,伸出咸猪手从背后拍她肩膀,利用她转身之际,手作勾状从下往上借机触摸她下体。
林坦承碰触到她下体,但辩称,他坐在床上、女子站在旁边,两人距离很近,他拿起衣服看,右手往上提时,「不小心」碰到;林妻作证,丈夫曾开过刀,走路不稳,拿衣服时,才碰到女子。林提出2023年5月间的诊断证明书,指患有「晕眩症」,但法官认为距案发逾1年多,无法证明因该病所致。
女子提出与林的LINE对话纪录,法官据以认定林是「有意为之」。林在案发前曾传LINE给女子:「要不要让我抱一抱,又要让我等那么久,不理你了」等语。
案发后,女子以LINE质问林:「如果大嫂知道,我拿衣服去给她看的时候,你对我上下其手,还摸了我的重要部位,大嫂会怎做?」,林回称:「只要不过分都OK,反正我70岁了,不可能在做什么,只是摸一摸看看而已」;女子怒回:「我天天做恶梦」、「你真是有骚扰我了」,林回复:「以为开玩笑而已」。
一审法官依《性骚扰防治法》之性骚扰罪判刑3个月,林及检察官均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认定原审量刑并无失当,且林否认犯行、未与女子和解,判决驳回,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