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翁对小舅子老婆伸咸猪手 揪「我们去房间」下场曝
彰化1名8旬老翁对自己小舅子的老婆伸出咸猪手,碰触女方胸部及下体,还向对方说「我们去房间」,「我很硬」等语,彰化地院审理后,依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禁止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及骚扰行为。(叶静美摄)
彰化1名8旬老翁竟为老不尊,去年某日中午时分,猥亵自己小舅子的老婆,不但伸出咸猪手碰触女方胸部及下体,还向对方说「我们去房间」,「我很硬」等语,彰化地院审理后,依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禁止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及骚扰行为。
老翁在去年满80岁,去年9月某日中午12点许,在小舅子家的骑楼,对小舅子的老婆口出秽言,还拉住对方,让女方无法反抗,不顾女方出言拒绝, 伸手碰触女方的左胸1次、下体2次,并对女方出言「我们去房间,我很硬」等语,违反女方意愿而强制狼亵得逞。女方报由彰化县警察局鹿港分局侦辨,并提出监视录影光碟及监视录影画面翻拍照片做为佐证。
彰化地院审酌,老翁为逞一己淫欲,而以违反女方意愿之方式,对其强制猥亵,致使女方身心受创,实属不该,但考量其犯后坦承犯行,且已与女方达成和解,兼衡量老翁不识字、无业、丧偶、患有老年期痴呆症等生活状况,加上老翁之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处有期徒刑3月。
彰化地院认为,老翁经此侦审程序及罪刑宣告之教训后,当足促其警惕,信无再犯之虞,老翁有期徒刑以暂不执行为适当,缓刑期间,以启自新,缓刑期间内付保护管束。因案件发生时,老翁为女方配偶的姐夫,2人具有家庭成员关系,为避免老翁对女方再度实施家庭暴力及保障女方权益,缓刑期间内禁止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及骚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