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岁孙获阿公庇荫 喜收「日治时期」千万遗产 幕后功臣曝
新竹税务局完成超级寻人任务,还原80年前的真相。(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82岁孙子获得阿公留下的千万遗产,特别写信感谢新竹市税务局的协助,经当事人同意后公开。(图/新竹市税务局提供)
新竹市区2笔逾35坪价值逾千万元的精华地段土地,自日据时代一直无人继承,每年1万元的地价税税单迟迟无法送达。税务局花了三年时间追查,发现早期的地籍登记资料将地主名字误写一字,致无法依户籍誊本资料查得真正的继承人,锲而不舍追查下,终于找到远在花东的这位82岁唯一继承人。
新竹市税务局表示,这笔登记为「王阿城」(化名)的土地,不论依土地誊本上登载日据时代门牌地址,或户政资料之姓名及地址比对,皆查无此人。该局为找出继承人,不放弃任何线索,改从土地共有人方向着手,终露出曙光。
由于土地是共有,其他共有人又都是继承取得,于是主动联络上土地共有人,依祖谱逐一核对,发现「王阿城」与祖谱一位伯公辈「王阿成」姓名相近,又出生年次相同,早年迁居花东,曾居住新竹地址亦与地政事务所记载地址相符,有1名养女。
种种迹象显示「王阿城」正确姓名应为「王阿成」,比对后才发现,原来是早期土地总登记时,因同音异字,误将「成」登载为「城」,而移居花东的后辈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故迟未办理继承登记。
追查至此,「王阿成」的继承人已经呼之欲出,惟养女也已离世,养女育有3男3女合计6位子女,土地该谁来继承呢?
新竹市税务局说明,「王阿成」于昭和19年(民国33年)死亡,依「继承登记法令补充规定」,继承开始(即被继承人死亡日期)于台湾光复以前(民国34年10月24日以前),应依光复前日据时期继承习惯继承,该时女子(养女)对家产无继承权,由在家男性直系卑亲属为继承人,因养女所生之次男与三男于「王阿成」过世后才出生,不具继承资格,而昭和17年(民国31年)出生,年仅2岁的长孙W男成为唯一继承人。
税务局主动联系已高龄82岁的继承人W男,告知阿公留下2笔新竹市区价值千万元的土地,因阿公登记名字有误,应依地籍清理条例相关规定,向新竹市地政事务所申请姓名更正登记再办理继承。
W男一开始半信半疑,证实后又惊又喜,在税务局协助下,备齐相关证明文书,并经90天公告程序后,完成阿公姓名更正手续,于今年9月顺利完成继承登记。事后也特地亲笔来信,对税务人员详尽而谨慎的长期调查,专业的态度,耐心且有效率地迅速回应,深表感谢。
据了解,该土地位处新竹市都市计划区十字路口黄金三角窗,紧临千坪大公园,附近商店、银行林立,因遍寻不着所有权人,独缺这一块,无法整体开发运用,完成祖产继承后,土地更能有效利用,依据目前实价登录,至少可以逾千万元卖出。
继承人也关心未来出售土地要缴多少税,税务局帮忙计算,如113年出售约需缴180万元土地增值税,另外,继承土地早在日据时期取得,可依所得税法第4条第1项第16款规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纳所得税,扣除土地增值税后仍有近千万元,继承人非常开心地说,冥冥之中有来自阿公的保佑,庇荫后代子孙,带来厚礼,心存感恩。
新竹市税务局局长苏蔚芳表示,本案历经3年终于顺利找到远在花东的唯一继承人,主要是税务同仁锲而不舍、突破困境,结合花东地区户政、地政跨机关跨县市合作,设法还原80年前的真相,帮民众寻回千万元的祖产,同时增裕市库,创造双赢。如感谢信「此次经验让我深切体会到政府机关对服务民众方面的重要性」,获得民众肯定及信任,实践「身在公门好修行」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