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是痴漢!搭公車背貼女學生胸部伸手摸大腿 他稱手痠下場曝光
年约七旬的廖姓男子3年前搭公车时,将背部紧贴女学生胸部,在伸手摸对方大腿内侧,害女学生到校后放声大哭,并申诉性骚扰,桃园市政府认为成立性骚扰事件,裁罚廖2万元,廖不服提行政诉讼,称自己把手放下是因为「手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廖败诉,可上诉。
廖2020年9月26日上午6时许,搭公车时起色心,先靠近女学生并将背部紧贴对方左胸不,再伸手触摸左右大腿内侧,女学生深感不适,到校后大哭,同学转知老师辅导并依法通报;警方调查认定成立性骚扰事件,依行政、刑事部分分别送桃园市政府、桃园地检署,检方不起诉廖。
廖不服警局调查结果,向桃园市政府再申诉,经小组调查仍决议成立性骚扰,依法裁罚2万元罚锾,廖不服提诉愿被驳回,再提行政诉讼救济,主张女学生仅单一指述他性骚扰,却没有提出相关证明,且案发当时他站在门边,车上皆为男性,他根本不知女学生当日是否也在公车上,也不认识A女。
廖说,当时因手酸才会将紧握栏杆的手放下3次,放下时也没有触碰到女学生,又检方已处分不起诉,认为桃园市政府不应该再裁罚他。
北高行根据监视器画面、女学生案发后反应、证人证词等,认为廖确实有紧贴女方胸部、用手摸女方大腿内侧,女学生案发后遭产生恶心、不舒服、反感,廖确实已违反女方意愿而构成性骚扰,认为桃园市府处分没有违误,判决廖败诉。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