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马仕把韩国一家教做“假铂金包”的作坊告了!

这已经不是真·爱马仕第一次跟做假包团伙硬刚了。

据The Fashion Law消息,近日爱马仕(Hermès)从韩国首尔地方法院获得了一项重大裁决,裁定提供关于如何模仿名牌皮箱课程,违反了《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法》( UCPA”),大大扩大了在韩国可能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

近年来,在韩国的奢侈品牌拥有者的发展趋势令人担忧,韩国工作室已经开始提供有关如何制作各种经典奢侈品牌(如爱马仕KELLY和BIRKIN包)的仿制品的课程。通常情况下,工作室提供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经过预切割并易于组装,并且简单地教给学生如何使用简单的缝合技术来组装材料,从而为学生提供一种拥有自己的“豪华包”的方式,而成本仅为很小的一部分。

在本案中,爱马仕针对一家名为Franc Atelier的工作室提出禁令救济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该工作室正在讲授如何制作爱马仕最具标志性铂金手袋,并向学生出售预先准备的DIY套件地区法院裁定,该教学行为等同于使用与UCPA的消费者混淆规定所禁止的类似于众所周知的来源标识符的来源标识符,即使该规定并未具体提及“教学”为被禁止的行为。地方法院指出,工作室不仅向学生传授了一般的手工艺方法,而且还向学生展示了如何组装所提供的与爱马仕著名手袋形状相同的材料,并且这种行为可被视为等同于工作室的直接创作,使用爱马仕的来源识别码。地方法院还广泛定义了“教学”行为,其中提到被告可以采取以下行为:关于如何制作模仿品的课程广告,对潜在学生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学生对学科课程的选择,由工作室销售DIY套件,以在上课时制造模仿品,为学生提供课程以及在上课时由学生制造模仿产品

地方法院还同意,教学行为等同于制造和销售模仿第三方知名来源标识符的行为,而且UCPA的消费者混淆规定也禁止该行为。地方法院提到,即使是由学生进行物理组装,工作室也可以通过向学生提供班级和必要的材料以在其直接控制和监督下进行模仿来有效地制造和销售仿制书包。因此,地方法院发布了禁令,并要求Franc Atelier赔偿爱马仕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