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妻生儿还诉请婚姻无效 入监服刑男!这次真的绿爆了

男子入监服刑期间,妻子竟然外遇还生儿子,愤而求偿8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因案判决应执行6年8月,入监服刑期间,妻子小萱(化名)每周到狱所办理家属接见,且书信往来频繁借以维系情感,但后来小萱无故减少书信往来,还诉请确认婚姻无效,之后更因外遇生下1子,阿国愤而提告求偿80万元。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他基于与小萱已无法共同维系婚姻,便调解离婚成立,小萱没多久就产下一子,还带小孩对他提起否认子女之诉,经法院判决确认,小孩非他的婚生子女。小萱所为已违反婚姻契约之义务,利用他善意解决婚姻纷争之本意,诈骗他同意离婚,不法侵害他的配偶权。

小萱则辩称,双方的结婚证人,均非实际在场见证,也无法确认他们是否有缔结婚姻之意思,违反民法第982条结婚之形式要件,因而婚姻无效,她自然没有侵害阿国的配偶权。

纵然认定双方婚姻并非无效,但在2020年6月11日登记结婚后,没多久阿国接获入监执行命令,阿国拒不报到遭发布通缉并开始逃亡,直至2020年11月2日,经警方缉获后入监执行迄今。双方不曾经营正常婚姻生活,难认阿国的配偶身分法益受有严重侵害。

小萱指控,阿国前一段婚姻离婚后,隔天就跟她登记结婚,但前妻与4名子女人共同居住在阿国的住处,而2020年11月底,阿国的父亲过世,公公的丧礼及后续过年、祭祖等仪式,她均不被允许参加,反由阿国前妻以配偶身分全程参与,可见她并未获阿国家人认同为其合法配偶。

法官认,双方婚姻在未解除之前,对彼此配偶之身分,仍负有其忠诚义务,受婚姻之拘束。又阿国主张小萱做出侵权行为的时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萱所不争执。

阿国自当得以配偶身分,主张小萱所为侵害其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小萱辩称双方婚姻无效,否认阿国有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受侵害,自不足采。日前依法宣判,阿国请求赔偿精神慰抚金,以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