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被撞死 只能告凶手「毁损」

57岁郑姓妇人养了1只吉娃娃8年,从小陪伴狗狗长大,人狗间感情深厚,但8月4日上午狗狗行经大路时,遭庄女子开车撞伤,妇花了上万元医药费,狗狗仍不治。郑妇愤而报警,并自己调监视器缉凶,找了1个多月终于揪出庄女,不过郑想提「过失致死」告诉时,检警依据法条,告知狗只能算是物品,最后依毁损罪将庄函办。

检警表示,小狗虽然有生命也有饲主,被庄女开车转弯不小心撞到,如果庄是蓄意的,她可能违反动物保护法,但调查后她真是一时疏忽,裁量后只能用毁损送办,虽然郑妇获知后愤愤不平,直呼:「这算什么法律?」检警也无可奈何。

警方调查,案发当天8时30分左右,35岁的庄姓女子驾驶1辆白色货车,准备到附近市场送货,行经万大路、武成街时,因为货车高度较高,没有注意跑到马路上的吉娃娃,当场将狗撞飞。

爱犬如命的郑妇发现后,立刻哭着将小狗送至兽医院,治疗时包括前肢、骨盆腔肾脏都已严重受损,后来仍然不治,庄女则在撞到狗后就驶离现场,找不到人。

狗狗死后郑妇难过多日,决替爱犬讨公道,报警后自己独力「缉凶」,陆续向附近商家民宅拜托,调阅私人的监视器,狂找这台「白色货车」,日前终于锁定庄的车号,并透过警方将她传唤到案。

庄女应讯时表示,自己当天忙于工作,没有注意撞到小狗,可以体会郑妇丧失爱犬的心痛,愿意负责相关的赔偿,不过郑妇却坚持提告,检警翻遍法条,最后只好用「毁损」来处理,让郑妇十分不满,但员警私下说,此案可能连毁损都不会构成,应该朝向民事诉讼方面着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