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時代司法改革 要跑起來!

司法改革步伐缓慢,以司改基本法「妨害司法公正罪」为例,「联合国反贪腐公约」第廿五条明定「各国应采取必要之立法措施」,我国虽非缔约国,但为加强反贪腐之国际合作,特予「内国法化」,于一○四年五月廿日公布「联合国反贪腐公约施行法」,第七条明示「应于本法施行后三年内完成法令之制定」,笔者于一○五年司改国是会议,亦提案尽速完成立法,经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历经八年,不见有任何进程,司改多年自然无法回避「人家都已上太空,我们还在杀猪公」之讥。

当前人工智慧(AI)如火箭般速度发展,司改与AI交汇的时代尤具重大意义。辉达执行长黄仁勋在台大毕典致词有如暮鼓晨钟,提醒我们正处于人工智慧的起点,即将进入一个巨大变化的世界,每个行业都将发生革命性变化与重生,必须为新想法做好准备,要跑起来,别用走的!

首先,有关AI时代对司法的影响,显而易见,有助司法效率的提升,特别是智慧办案系统方面,法院、检察署可借由AI辅助案件筛选、卷证分析及资料生成,经由AI来准确预测犯罪风险,辅助羁押、具保、量刑及假释等决定,减少法官自由心证受到「杂讯」的影响,确保同类案件裁判的一致性,提升法院的公正性。

其次,对于司法官常年案牍劳形的沉疴,亦可以经由司法书类自动生成,大幅减轻制作书类的沉重负担,特别是当前大量类型化犯罪案件,诸如妨害名誉、公共危险、毒品及诈欺等即可快速处理,把宝贵的司法人力资源用在刀口。另外,AI被运用于管理法律档案、自动生成裁判摘要与法条分析,亦可增加书类的易读性,贴近人民法律感情。

在司法实践创新方面,有关智慧法院之建置,推动线上侦审、电子卷证检测等运作模式,亦是刻不容缓,英国早已启动「数位法院」,利用AI技术处理日常小额诉讼、交通违规等。笔者曾只是为了区区三百元交通罚单之行政救济,竟耗费长达一年,名之为「简易程序」却一点也不简单,未来透过AI的影像侦测、生成技术,应可达成「速审速决」之基本要求。

不可讳言,AI也会对于司法公正带来极大的挑战,特别是演算法偏见的问题,可能带来决策偏误;另有关AI演算过程的不透明性,也会引发信任危机;尤其在资讯隐私权保护方面,亦须尽早完善法律因应。

AI永远只是智慧型助理,司法官对于案件仍须负起监督的责任,以确保AI应用不致削弱民众对司法的信任。

老子「道德经」名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司改推动AI的应用、更新法律框架及重塑司法人员智能都需要与时俱进,尽早展开法律界与科技界跨域合作,积极参与AI伦理国际标准的制定,才能展望一个公正、高效、人性化的进步司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