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跟阿姨在交配」 诚实女童告诉妈妈:幼稚园有教

女童无意间吐露了真相。示意图,与实际人物无关。(图/翻摄pixabay网站

记者黄君瀚综合报导

台中市已婚的林姓男子市场摆摊为业,去(2017)年4月老婆有事,便把女儿交给他照料3天,没想到小孩返家后向妈妈爆料,「爸爸阿姨交配」,吵得她睡不着,会知道是因为幼儿园上课有教生物交配的事。

判决书指出,2012、2013年间,已婚的林男与杨姓女子合伙在市场摆摊,这几年来他常回家洗个澡就出门,借口说要跑计程车,晚上也没有回家住,有时候甚至2、3 天才回家一次。

到了2017年4月,林男原配张女刚好有事,便把幼女托付给丈夫,由他带走照料3天。女童回家后,用童言童语向妈妈吐露这3天的经历,像是睡觉时看到爸爸压在阿姨(杨女)的身上动来动去,吵得无法睡觉,由于幼儿园有教过生物交配的事,「爸爸跟阿姨在交配」!

案件审理时,林男坦承这段婚外情,表示过去半年数度与杨女发生性行为;杨女供称,早就知道林男有老婆,但辩称是在他老婆知情的同意下、得到他老婆谅解发生性关系

原配张女说,她只同意丈夫和杨女一起在市场摆摊,是陪工作而非陪睡觉,绝对没有同意2人可以睡在一起发生性关系,加上他们家中有小孩需要照顾,丈夫不应该把小孩丢着不理不睬,事后还来要求让步成全。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指出,林男是有配偶之人,杨女明知此事,2人均未能自我约束纵放情感,而有了通奸行为,漠视社会伦常,破坏家庭和谐及稳定。不过衡量林男和原配共同育有2名幼女,加上审理时坦承犯行态度良好,杨女则没有犯罪纪录,依妨害家庭罪判处林男2月徒刑,杨女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与9万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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