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双尸命案 「妈妈嘴3股东要连带赔偿?」 最高法院这样判

八里双尸命案凶手谢依涵已遭判无期徒刑定谳,被害人陈进福儿子对当时雇用她的妈妈嘴咖啡老板吕炳宏等人求偿(吕炳宏,本报资料照片)

八里双尸命案凶手谢依涵已遭判无期徒刑定谳,被害人陈进福儿子对当时雇用她的妈妈嘴咖啡老板吕炳宏等3股东求偿,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判决吕炳宏等3股东须与谢女连带赔偿陈的儿子各315万9410元,共631万8820元,上诉后,最高法院废弃发回。谢依涵一审判赔各315万多元部分,未上诉已确定。

吕炳宏另被张翠萍的母亲求偿部分,最高法院认定,谢女杀人是执行及利用妈妈嘴店长的职务,吕等3人未尽监督之责,应连带赔偿368万多元确定,吕被称为「史上最衰雇主」。

陈进福儿子求偿部分,最高法院认为谢依涵是受雇于妈妈嘴咖啡合伙团体,更二审认定吕炳宏的人非合伙之共同出资关系,但如果是非合伙关系,3人间应负连带责任之法律依据为何,未见更二审判决叙明,有判决不备理由之违背法令情事。

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审以吕炳宏等人经营之咖啡店提供之饮品,不符合消费者保护法第7条第1项所定安全性,论断3股东未就受雇人职务之执行尽监督之责,于法亦有未合,因此废弃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