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椅背寫煽動字句 29歲港男被控違23條

香港示意图。(图:shutterstock)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25日发出通稿,指一名男子涉嫌在巴士椅背写上有关煽动他人引起对北京及港府憎恨的字句,被控违反基本法23条立法下的煽动意图罪。这个月已最少有3宗案件,警方以23条立法下相关煽动罪作出检控。

通稿指出,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25日控告一名男子3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及2项「摧毁或损坏财产」罪。

国安处在6月23日拘捕一名29岁男子,涉嫌违反基本法23条下的「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在3月至4月期间,持续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写上具煽动意图的字句,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北京及香港特区政府的憎恨。

警方表示,「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及「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均属严重罪行,经定罪后分别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10年。

案件押后至8月22日再审讯,被告需还押等候审讯。

综合明报等港媒近日报导,一名27岁男子于今年6月12日穿着印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上衣、戴有黄色「FDNOL」口罩,在一个港铁站游荡及拒绝出示身分证。

警方国安处引用23条下「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以及另外2项罪名作出检控。案件押后至8月再审讯,被告需被还押。

另一宗案件是一名58岁男子,被指在今年3月23日至6 月19日期间在YouTube等网路平台,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被控违反23条下「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押后至8月再审讯,被告需被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