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 唐英杰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均成立

香港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男子唐英杰,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27日经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被控罪名均成立。(中通社)

香港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男子唐英杰,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27日经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被控罪名均成立,依检方起诉意旨,被告案发时骑着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机车,不服制止冲向维持秩序警察,致三警成伤。辩方专家指,当时是有警盾攻击被告,而且时速仅20公里,同时「光时」口号在社会上有不同解读,虽然「革命」可解推翻政权,但也可解为重大改变。他们的研究更发现,有社运人士认为这口号只是指争取自由。

《香港国安法》于去年7月1日生效,同日有市民在港岛区示威。当时仍持「P牌」的被告,当日下午3时许,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由东区海底隧道,驶至中环、金钟和湾仔,途经3条警方防线,并多次被警员喝停,被告均未有理会,有在场市民见状发出欢呼声并拍掌。

有曾尝试截停被告的警员供称,被告冲向警方防时时,与警员距离只有2至3公尺,有警员曾向被告机车发射胡椒球弹,但未有击中被告。后来被告冲向一个约有25名警员的防线时,多名警员均有大叫停车,但被告未有理会,反而加速。

3名警员被撞后倒地受伤。控方指,警员叶伟全的右手拇指脱臼,左脚肿胀和胸口痛楚,警员杨俊耀的右胸痛楚和右姆指瘀伤等,警员李灏明的腰椎和手指等多处触痛、左手肘擦伤,膝头有多处瘀伤。叶称其右拇指现时未能正常屈曲,而李现时左手腕仍会作痛,一些日常动作,如扭水樽盖,都较难做到。

辩方指,当时有警员将手上盾牌掷向被告,令被告分神,但警员称只是盾牌「甩动」。政府化验师曾卓南指,推算被告的机车撞到警员前,时速约为20公里,而涉案片段显示,涉案机车煞车灯曾亮起。被告与警员相撞后也从机车坠下,机车并有漏油。被捕时依法保持缄默。

警方从被告的电话,发现其Google Drive内有一个资料夹名为「光复香港」。当日有一个名为「Dinosaur BB」的用户,透过WhatsApp向被告传送警方举紫旗,及警告他人违反《国安法》的照片。

针对被告被指煽动分裂国家的罪名,控方主要指被告驾驶时所插有的「光时」旗帜,并指这口号带有港独,及把香港从中国分离之意,认为被告展示该口号,是传达口号的讯息,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直指被告展示「光时」旗帜的行为是有其政治主张,而他驾驶的行为亦严重危害社会。

辩方专家却认为「光时」口号在社会上有不同解读,虽然革命可解推翻政权,但也可解为重大改变。他们的研究更发现,有社运人士认为这口号只是指争取自由。再者,香港从来都不是独立国家,亦没有政权可夺回。他们认为社会上对「光时」看法存在歧见,对其背后意思亦应持开放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