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实施首宗暴动罪成立 押后至25日判刑

香港装修工人岑晓麟去年6月参加反送中运动时包围警察总部,被法院裁定暴动罪成立,成为国安法实施后首例暴动罪。(图/东网

香港今年7月实施国安法以来,就去年曾参与「反送中」运动被捕人士进行审判定罪,今(17)日出现首宗被法院裁定暴动罪及普通袭击罪成立。被定罪的装修工人岑晓麟去年6月参与示威包图湾仔警察总部,被控挥拳攻击警察造成伤害,罪犯将于25日宣判罪刑

据《香港电台报导法官表示,案情有一定严重性,包围警总等重要法治机关,行为是挑战法治,裁定暴动罪成立。至于警员遇袭导致警察疮口爆裂,实属十分轻微,控方原本提出检控袭击引致他人身体受伤罪,不符合客观证据,仅定罪为普通袭击罪。

《东网》报导说,法官直言本案量刑困难,一方面案件发生在警察总部外,警总是标志法治的重要机关,加重了案情严重性;另一方面被告当晚的行为相对轻微,有别于其他暴动案常见的情况例如掟砖及袭警等。因需时考虑量刑,法官将案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期间被告需继续还押惩教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