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审讯 唐英杰被裁定违反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等3罪

香港男子唐英杰涉嫌骑行摩托车时展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等罪名,法官今天(9日)裁定3罪全部成立。(香港东网)

香港男子唐英杰涉嫌骑行摩托车时展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等罪名,也是首名及首宗涉《香港国安法》案件。「香港01」报导,辩方昨日作中段陈词,要求法庭裁定被告包括2项国安法,及1项危险驾驶罪证不成立。但法官今天(9日)裁定3罪全部成立。

被告唐英杰,24岁,被控1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1项恐怖活动罪,以及1项属恐怖活动交替控罪的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

香港东网报导,被告唐英杰被控于2020年7月1日,在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与柯布连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画、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辩方昨陈词指,控方引用岭大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说法,指旗帜上「光复」及「革命」等字眼,其意思有推翻政权之意,控方以此指控被告有煽惑他人分裂国家的意图,并不合常理。

针对恐怖活动罪,辩方指被告驾驶摩托车时曾避开警员,遇到红绿灯时也停车等候,质疑这些是否为恐怖分子的行为?辩方指出,被告驾驶摩托车撞倒警员前,可能曾被警员的盾牌击中,即使没有击中,也令他分神。

交替控罪则指,被告于同日同地,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摩托车,导致3名编号分别为8260、2674、12197的员警身体受到严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