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盼港23条立法年底前交立法会 假新闻可控煽动欺诈等罪

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今(8日)举行视讯会议,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提报《施政报告》时,表示港府正积极推展《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工作,期望本届港府完结前展开咨询,今年底前将草案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中新社)

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今(8日)举行视讯会议,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提报《施政报告》时,表示港府正积极推展《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工作,期望本届港府完结前展开咨询,今年底前将草案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此外,针对若出现「假新闻」的情况,邓炳强说,尽管香港目前没有法律规管假新闻,但若资讯含有煽动、欺诈或危害国家安全成分,会以现行法例执法。

邓炳强表示,香港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过去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工作,大大减低了香港的国家安全风险。他表示,跨部门反恐专责组会加强应对能力、公众教育与宣传,并果断执法,防范本土恐怖主义分子散播仇恨、鼓吹暴力,并称,港府正积极推动《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工作,将参考及研究当地或外地个案、《香港国安法》实施情况及法庭裁决,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有效及务实的方案。

邓炳强另提及,正计划在《危险药物条例》下管制大麻二酚,今年内进行立法工作。香港议员陈克勤认为,港府应同时研究打击大麻二酚的短期措施。邓炳强表示,港府会加强执法工作,最近行动中发现逾两成大麻二酚产品含有违规成分「四氢大麻酚」,虽有关情况近日有所收敛,但不会停止执法工作。

实政圆桌田北辰在会上关注「假新闻」未有明确法例规管,担心假新闻妨碍抗疫工作。邓炳强回应,指港府会研究以立法或其他方法规管假新闻,工作将由香港民政事务局统筹,保安局亦会提出意见。他表示,港府会适时澄清不实言论,尽管没有法律规管假新闻,但若资讯含有煽动、欺诈或危害国家安全成分,会以现行法例执法。

《香港基本法》23条在2002年至2003年立法期间,在香港引起极大争议,甚至引发七一大游行,最终终止立法程序。《香港基本法》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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