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审判示威者 新增两名13岁男女孩被控「暴动罪」

香港去年爆发反修例社会抗争,期间爆发多次警民冲突,造成许多示威者被警方逮捕。(图/记者游宗桦摄)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中共中央定调打击「揽炒」、杜绝「黑爆」后,香港法院持续审判已被拘捕的「反修例」等社会运动示威者。其中据香港《文汇报》报导,16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及东区裁判法院,又新增两名13岁的男孩女孩被控参与「暴动罪」上法院提讯。

报导称,过去一年香港约9000个被拘捕的人中,有超过600人是未成年者,年龄最小的仅11岁。另继先前一名13岁男孩被控参与「暴动罪」后,此次再有两名男女孩被指控同样罪名

▲去年香港爆发的示威活动,冲突画面怵目惊心。(图/记者宋良义摄)

据了解,16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被提讯的女孩,她是在去年8月29日,参与深水埗警署外,被警方认定为示威者非法集结堵路、向警署投掷砖头,以及用激光光束照射滋扰警署等的活动。当时,现场共有14人被捕,均被控参与「暴动罪」;11男3女被告中,年龄在13岁至28岁之间,当中10人是学生,另有2人无业,一人自称厨师

另位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的13岁男孩,则是在去年10月13日,被警方带走,当时一名便装警员将军澳遭黑衣人殴伤,伸缩警棍也被抢走,导致香港警方事后拘捕多位在将军澳唐俊街唐德街一带参与暴动,并使用耳挂式口罩蒙面的示威者。

报导称,该名13岁女孩遭提讯后,法官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交香港区域法院7月7日再讯,并准当日提讯的个人,以1000港元至5000港元保释,但须守宵禁及禁足令。

另名男孩的情况较为复杂,他原被控参与非法集结、非法禁锢、蓄意伤人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用品4宗罪,但案件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少年法庭进行再提讯时,控方申请将非法集结罪改为「暴动罪」,并要求同类案件合并处理,不过,辩方希望将案留在少年庭处理,法院最终决定将案件押后至6月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处理。

据香港警方日前在「反修例」大规模示威一周年时,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6月9日到截至今年5月31日止,香港已一共有8986人,在反修例示威活动中遭警方拘捕,警方控告了1754人,其中多数控告罪名为「暴动罪」,涉及人数为6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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