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没申报有多凄惨 教召令无法送达!后备军人判刑了

搬家没申报地址变更,导致教召令无法送达,男子被依妨害召集处理罪,处刑2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身为后备军人,明知随时可能接受召集,如国居住处所迁移实,应当依规定申报,却在2022年2月某日知道原本的户籍地,因为亲属迁徙后而改变地址,却无故不依规定申报他的实际住所,导致后备指挥部所发出的教育召集令无法送达,阿国因此被依法侦办。

法院审理,阿国于检方侦查及本法院讯问时,对于行坦承不讳。法官认,阿国所为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10条第2项、第1项第2款之「妨害召集处理罪」,应依同条例第6条第1项规定科刑。

法官考量,阿国曾因诈欺、药事法等案件,分别经法院判决确定后,裁定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7月确定;另外,还多次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件,分别经法院判决确定后,裁定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4月确定。

法官认,阿国所犯之罪,罪刑接续执行,2020年7月缩短刑期假释出狱,并于2022年5月缩刑期满,检察官因此主张,阿国在遭判刑并执行完毕后,5年内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为累犯。

法官审酌,阿国所为犯行与前案各罪违反之法规范目的不同,犯罪类型、罪质、目的、手段及法益侵害结果均异,无依刑法第47条第1项规定加重其刑之必要。日前依法判决,阿国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10条第2项之「妨害召集处理罪」,处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