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女刺青师注毒!狠心弃车丢包害枉死 假释男判刑+赔431万

▲彰化女刺青师遭注毒丢包枉死。(资料图/民众提供)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彰化县一名刚假释出狱李男,去年3月间找来一名林姓女刺青师到摩铁帮他刺青,为了助兴帮她注射海洛因导致昏迷,李找来朋友帮忙送医,开车到医院门口又害怕自己会因此遭到通缉,遂将林女丢包在路旁,2天后才被发现,法官依帮助施用毒品、过失致死罪判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4月,应赔林母431万余元。

依据判决书指出,案发当时,2023年3月间,李男与林姓女刺青师下午开车一同前往汽车旅馆进行刺青,林女替李男刺青到一半时,突然要求将稀释过的海洛因注射到她体内,不料林女施打毒品后身体无法承受,当场陷入昏迷,李男因未遵守报到执行假释残刑日期,担心遭到通缉,不敢报警送医。

▲女刺青师要求李男帮他注射毒品。(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直到晚上快7点,李男才打电话给林姓友人求助,两人共同把林女搬上车子后座,再开车离开,期间李男一度经过鹿基医院,担心身分曝光又得进监牢,不敢送林女到医院,最后竟弃车离开,林女因延误就医枉死,2天后被路过民众发现陈尸车内,经解剖认定为施打海洛因过量死亡。

法官审理期间,李男尚未与林女家属达成和解或赔偿损失,依涉犯毒品、帮助施用毒品、过失致人于死罪等案,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4月徒刑。

林母主张,她只有这个女儿,母女2人相依为命、感情甚笃,女儿身亡后,她食不知味、睡不安宁,精神上痛苦无比,要求精神损害200万元、扶养费用453万5944元及殡葬费20万元,合计共673万5944元。

法官审酌,李男过失行为情节及林母所受精神痛苦,认精神慰抚金以150万元为适当,另外依2021年南投县平均消费支出17579元计算,以林母平均余命为22.26年,扶养费损害约321万2249元,再扣除已领取犯罪被害人补偿金60万元,原告得向被告请求赔偿431万2249元为适当。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