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單親媽注射毒品害枉死 刺青師判賠431萬多元

彰化县林姓女刺青师去年为李姓男子刺青,事后李男为她注射稀释海洛因造成昏迷,闯祸后害怕被通缉,联络林姓友人到场协助把林女搬上汽车,载到鹿港基督教医院的路口,李男停车迳自离去,两天后路人发现车内的林女死亡;林女的妈妈和女儿提告要求赔偿,彰化地方法院判决李男应支付损害赔偿金431万2249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去年3月林女驾驶轿车载李男到鹿港镇某汽车旅馆刺青,事后李男为她注射稀释海洛因结果当场昏迷,李男有未遵期报到执行假释残刑,唯恐因此将遭通缉,电话联络林姓友人到汽车旅馆房间,合力把林女搬到车辆后座,李男驾车载林男、林女到鹿港镇,在彰基附近的安定街与安福街口停车,李男和林男迳行离去,留下林女在车内,两天后上午路人发现车内有人似乎无生命迹象而报警,经解剖认定林女施打海洛因过量致死。

林女的母亲和女儿认为李男没及时送医,弃置车上两天导致林女死亡,林母痛失爱女,林女未婚生育一女,母女相依为命,林女女儿每每思及她,「食不知味、睡不安宁。」精神上痛苦无比,双双要求损害赔偿合计673万5944元。

法院认为林女的家属已领取犯罪被害人补偿金60万元,审酌李男的过失行为情节,两造教育程度与经济状况,及林女的家属各承受丧女之痛、骤失至亲的精神上伤怀与痛苦,判处李男应赔偿431万2249元,及自民国112年12月13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5%计算之利息。

彰化县林女注射稀释海洛因后昏迷被丢包两天后死亡,彰化地方法院判决涉案的李男应赔偿林女家属400万元。记者简慧珍/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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