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案66岁死亡者通报慢半拍? 卫生局:症状罕见未耽误治疗

卫生局长陈彦元(右二)27日说明,66岁男性的死亡案例,起初并非典型的食物中毒症状,因此医疗机构并未通报卫生局,但并未于期间耽误任何治疗措施。(丁上程摄)

宝林茶室疑似食物中毒案持续延烧,27日中午传出第2名死亡者。不过该名66岁男子19日就曾到宝林茶室用餐,直到26日新光医院才通报为食物中毒案,27日上午该名男子就因多重器官衰竭身亡,遭外界质疑通报慢半拍。对此卫生局长陈彦元解释,该名案例是相当罕见的食物中毒案例,且起初的症状并非典型食物中毒,直到事件爆发后,医疗机构发现该名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与宝林案食物中毒的通报相当类似,才向卫生局通报食物中毒,因此时间上的落差并非慢半拍。

陈彦元解释,起初于24日中午新北市政府向台北市通报,第一时间卫生局就派出稽查人员与食药科的人员前往现场稽查,除了采集生物迹证以及员工手部细菌外,粘版、刀具等器具都有采检相关迹证,而在24日晚上有接获食物中毒的通报案例,且在到院前死亡,因此25日又再次前往店家稽查与勒令改善。

陈彦元提到,卫生局也有跟负责收送病患的马偕医院密切联系,除了得知是到院前死亡外,死因为酸中毒,因此当下没有做食物中毒的通报,但因为该案有病史,并且曾经有到同一家店去用餐,所以才再改列为同一案。陈强调,在1999通报前,卫生局就已经在新北市通报下前往稽查,所以并无反应慢半拍的状况。

至于针对27日上午66岁男性死亡案例,陈彦元也解释,该案并非典型的食物中毒状况,并无恶心、拉肚子、呕吐等症状,因此医疗机构将食物中毒的可能性排到较为后面。而在近日食物中毒的案例公告后,院方也发现66岁男性、症状不明确的案例看似是同一类,所以才做了食物中毒的通报。

陈彦元强调,即使在还未通报为食物中毒案例时,医疗机构都很积极治疗该名病人,仅是因为在通报前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才会向卫生局通报,只是时间差的问题,并未耽误病人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