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怒男一拳打死邻居 判刑4年 还要赔偿家属金额曝光

郭男暴怒一拳打死邻居,被判刑4年,还要赔偿家属。(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郭姓男子,去年(111年)11月15日晚间,与戴姓男子发生争执,郭男瞄准戴男左下巴出拳猛力攻击,戴男重心不稳倒地,头部撞击地面,导致右侧头骨骨折、颅内多处出血,送医抢救3天后伤重不治,郭男被依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戴男父母与妻子请求丧葬费用、医药费用、扶养费及精神慰抚金等损害赔偿。戴母请求郭男应给付391万9791元,戴父请求应给付361万1940元,戴妻则请求200万6313元。

法院审理,戴母为办理戴男丧葬事宜,支出纳骨塔规费及丧葬服务费共9万元,医药费用6313元,应属有据。扶养费用:戴男死亡时,戴母48岁、戴父55岁,均未达劳基法规定强制退休年龄65岁,足认均有工作能力,并非不能为维持生活。

审酌戴父、戴母名下财产不丰,戴父所有之住所且薪资所得均为0,认应自65岁强制退休年龄届至后,即不能维持生活,而有受子女扶养之必要,戴父、戴母应自65岁起算得请求赔偿扶养费。

依据内政部统计处公布之110年女性全国简易生命表,戴母的平均余命为37.65年,则其自65岁起算,得请求扶养之期间为20.65(计算式:48+37.65-65=20.65)年。依行政院主计处公布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作为计算扶养费之基准,戴母居住在新北市,110年度每月消费支出为2万3021元,每年应以27万6252元为计算基准。

对戴母负扶养义务之人尚有女儿、丈夫,故死者原应负担扶养义务比例应为3分之1。以霍夫曼式计算法扣除中间利息(首期给付不扣除中间利息)核计扶养费金额应为132万9791元。戴父依同计算标准,得请求扶养费金额应为111万1940元。

法官认,精神抚慰金依据郭男、戴男父母及妻子的身分背景、地位及经济状况等,认3人精神上所受损害,应各请求180万元为适当。法官日前依法判决,郭男应给付戴母321万9791元、戴父291万1940元、戴妻180万613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