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150万车贷600万房贷 一家3人贩毒赚生活费下场曝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强(化名)身揹150万元车贷、30万元信贷,因缺钱花用,竟找母亲和女友一起贩毒,将成本价160元的毒品以300元售出。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贩卖第三级毒品而混合2种以上之毒品等罪,判处阿强有期徒刑4年8个月、女友有期徒刑4年1个月、母亲有期徒刑4年2个月。

▲阿强和女友、母亲靠贩毒获取生活费。(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强因缺钱花用,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间多次贩售毒品,并以自家经营的餐饮店为掩护,将毒品放在店门口的机车置物箱内,再指示买家自行前往领取,食髓知味的他竟然还找来女友、母亲帮忙贩毒。

经检警调查,阿强一共贩毒28次、女友5次、母亲6次,每次交易金额为300元至5000元不等,但其中也有多次因为买家赊欠款项,而没有拿到钱。

3人到案之后均坦承犯行,阿强甚至供出,毒品1包成本价大约160元,他都提高至1包300元来贩售,贩毒获得的钱财都用来支付日常生活开销。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阿强等3人均无前科,阿强有150万元车贷、30万元信贷,母亲则有房贷600万元,考量到3人贩毒的同质性高、数罪并罚的限制加重与多数犯罪责任递减原则,最终依贩卖第三级毒品而混合2种以上之毒品等罪,判处阿强有期徒刑4年8个月、女友有期徒刑4年1个月、母亲有期徒刑4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