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怕盖上「淫虫」戳记 2日嫖客剉说:下次不敢了

印尼应召女资料画面。(图/东森新闻提供)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众所皆知大陆惩罚嫖客毫不手软,会在其护照盖上「淫虫」二字示警。日前就有2名日本观光客来台买春被抓,以为台湾会仿效中国大陆做法吓得「皮皮剉」,直到警方告知只会以《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6000元,才放下心中大石,并用日语表示「下次不敢了!」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中山派出所便衣员警1日凌晨1时许,在林森北路107巷附近巡逻时,发现化名洋子」、61岁的黄姓妇人,正在一家知名日本料理店外穿梭拉客,不久就带得2名日籍观光客往天津移动

警方一路尾随,看到李姓马伕开车,载着2名应召女郎抵达供日客挑选,等到他们上宾馆交易后,就先逮捕马伕和黄姓妇人,之后再前往旅馆临检,当场逮捕日籍嫖客、一名29岁越南女子和另一名26岁印尼女子。

黄姓妇人供称,外籍女子每次卖淫要价4000元,对方拿走1200元,还有宾馆费用500元后,剩下来的由她和应召站三七分帐。警方侦讯后,将黄妇、马伕和2名应召女依《妨害风化罪》嫌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