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证据在大陆!马国18台人收押 可能仅算诈欺未遂

▲当时这20人在机场全放生。(图/记者一中摄,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20名涉嫌在马来西亚从事电话诈骗台湾人,返台因为证据不足全放生,台中地检署20日晚间传唤20人到案说明 ,并在今天(21日)凌晨2点,裁定16男、2女羁押禁见,另外2人则限制出境,现在还缺少被害人证据,希望中国大陆方面,能提供相关资料,因为如果拿不到证据,依法顶多只能算诈欺未遂罪。

检方20日传唤这20名诈欺骗犯说明,18人坦承犯案,并被裁定羁押禁见,另2人限制出境,现在更要进一步追查集团背后金主和藏镜人,有犯嫌表示,是透过中部某大哥前往马来西亚诈骗,目前法务部10人小组也已经前往大陆,协商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也透过此管道,希望可以调到被害人的相关资料,包括人数金额等。

检方表示,这些被害人资料目前都在中方手中,拿到这些证据,才能够完整厘清全案,当初在机场放人是因为人都上飞机了,马国才匆匆提供几张证物照,但完整的证据都在中方,因此必须要取得后才能决定起诉,如果拿不到,根据我国一罪一罚,这些嫌犯最多只能用诈欺未遂罪论处,那么刑度就会低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