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离线权无罚则 民代促判定从严

北市劳动局首创「台北市事业单位实施居家工作劳动条件保障指导原则」,其中首次提到尊重劳工「离线权」,让劳工在下班后可拒绝回复工作讯息。(黄敬文摄)

台北市劳动局首创「台北市事业单位实施居家工作劳动条件保障指导原则」,其中首次提到尊重劳工「离线权」,劳工在下班后可拒绝回复工作讯息;劳动局长高宝华表示,由于目前尚未有母法,所以暂时没有罚则,但仍可透过《劳基法》针对加班作开罚,议员直言,劳工对老板讯息「已读不回」会有压力,判定上应从严。

高宝华表示,台北市所提出的「离线权」是全国首创,台北市订立的行政指导原则,就是针对如何认定加班?如劳工从上午9时至下午5时居家办公,雇主若在5时1分传讯息交办事情,即便讯息通知明天早上再处理,仍应算是加班。

不过针对罚则,高宝华坦言,离线权没有母法规范,所以没有罚则,但针对加班部分仍可依照《劳基法》规范,但劳工须有加班的证明,例如「回长官讯息的截图」就能当证据。高宝华认为,「已读不回」就算加班,但认定上有难度,还是需要明确证据来佐证。

劳动局劳动基准科长洪三凯表示,雇主于下班之后以通讯软体、电话等要求劳工工作,劳动部2014年10月函释,明确阐释仍应认属工作时间,并受《劳基法》有关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例休假规定的规范。

国民党议员林杏儿指出,劳工在下班时间就不想再接到老板讯息,即便收到且已读不回仍会造成心理压力、影响假日时间,判定应从严,否则易有雇主会钻漏洞。民进党议员王闵生认为,加班时间需要有劳务事实,应还是要提出明确的证据,否则已读不回是否算是加班很难判定,日后恐出现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