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电梯补助条件放宽 「无管委会」也可申请

图为增设电梯的北投区公馆路奇岩华厦。(黄敬文翻摄)

北市屋龄在30年以上且设置无电梯的老公寓8万多栋,为鼓励老公寓加速设置电梯,台北市更新处规画放宽「电梯补助申请资格」,个案得依实际情况选择由管理委员会、管理负责人或「单栋建筑物选定代表人」来申请补助,自本月4日起生效,不必再苦于没有成立管理委员会组织而无法申请补助之困扰。

更新处表示,为因应北市多数6层楼以下的公寓没有成立管理委员会,而大型社区则因同一张使用执照而难以成立管委会,但单栋建筑物仍有增设电梯需求,因此特别修法放宽「电梯补助申请资格」,自4日起生效。

更新处说明,个案得依实际情况选择由管理委员会、管理负责人或「单栋建筑物选定代表人」来申请补助,不必再苦于没有成立管理委员会组织而无法申请补助的困扰,使市民享有更安全、更舒适及更高品质的住居环境。

更新处提醒,今年的受理申请期间为1月5日至12月31日止,对于属于北市府依法公告画定的「都市更新整建或维护策略地区」,补助额度从核准总工程经费50%提高至80%,以加速该地区增建电梯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