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议员吁建辅导机制 协助小规模剧团

台北市法务局以场地主管机关给予场租减免、租用优先权等优惠,作为鼓励艺文团体售票采取履约保证机制的诱因。图为松山文创园区展演空间。(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法务局以场地主管机关给予场租减免、租用优先权等优惠,鼓励艺文团体售票时采取履约保证机制,但艺文团体表示,场租减免是很好的诱因,但小规模团体囿于人力恐难办理履保。有议员建议,市府可建立辅导机制,并参考中小企业信保基金制度成立法人,协助无法办履保的艺文团体。

艺文工作者阿达直言,艺文团体常透过售票平台贩售票券,退票规则及退款机制早已明列清楚,法务局只是在鼓励艺文团体做本来就在做的事情而已,且票券能否具履保,要以平台为主,不是艺文团体能决定,新规定能否鼓励艺文团体制定履保有待检验。

剧团「僻室」刘姓制作人分析,要求申请人揭露消费资讯,可从源头减少退票争议,若符合奖励条件也能获得场租减免,多少减缓剧团营运压力,是很不错的诱因,但有些剧团或演出规模较小,倾向自行售票,可能无行政人力处理信用卡付费或履保。

民进党北市议员钟佩玲认为,除非团体租用公有场馆具不可替代性,否则租用优先权的优惠,并不如场租减免来得实际,能否达成鼓励效果要打上问号,建议场馆主管机关优先给予场租减免或更好的优惠。

国民党议员王欣仪指出,艺文团体在新规定推出初期势必碰上各种困难,市府应提出辅导机制,比如开办教育训练、与售票平台协调,让艺文团体逐步开办履保,公家机关更要带头做起,要求公家活动票券应具履保才能形成风气。

民众党议员林珍羽建议,市府可分析过去租用北市公有场馆业者的规模与意愿,参考中小企业信保基金制度成立法人,替无法办履保的艺文团体向银行做信用保证,增加艺文团体意愿也减少资源多的团体享优惠,却不利新兴或小团体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