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区露营最高罚百万 民团吁辅导合法
图为由北观处管理的白沙湾,人潮众多,有些游客会选在附近露营,不过交通部观光局北观处祭出管制,9月6日后,民众不得在管制范围内露营。(李奇叡摄)
露营近年蔚为风潮,却衍生不少环境破坏问题。为维护风景区环境,交通部观光局辖下13个风景区管理处陆续公告禁止民众在管制范围内露营,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最高可罚100万元罚锾,引发罚锾过重争议,不少露营爱好者扬言前往管制区抗议,中华民国露营协会更指「杀鸡用牛刀」,不如加速辅导业者合法化,并删除露营场地数上限,增加合法场地,才是根本之道。
中华民国露营协会前理事长林晋章表示,协会向来主张要在露营场露营,并肯定观光局将露营视作产业,委托民间做相关调查报告,但他发现中央7月22日开始辅导业者合法化后,又设下1800个营地上限,仿佛只是为现有营地数量修法,令人难以理解。
林晋章认为,主要问题还是卡在假日时期露营场地不足,因此这类政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恐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因为有些现行法令确实跟不上时代的脚步,恐扼杀露营风气,而且以《发展观光条例》对在风景区露营的民众开出最高100万元的罚锾,是杀鸡用牛刀,增加合法露营场地才是根本之道。
面对外界针对罚锾过高、露营定义不明提出质疑,交通部观光局技术组副组长王智益解释,露营行为指的就是在车体旁、户外搭帐,至于时下很夯的露营车,因无法确定对方是否在管理人员离开后仍能遵守规定,故会将其劝离;另外,车顶帐因为是在车辆上方,不会影响其他游客,这部分仍在研议中。
王智益强调,各风景区的经营管理,多是引用《发展观光条例》第64条第2项,民众可能误解法案预告,才会误认为北海岸沙滩露营就会罚100万元。他说,一般游客如有违规行为,主管单位都会先以劝导为主,若屡劝不听,才会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开罚,轻微者多是开罚5000元为主,除非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否则应不致罚到上限的100万元。
王智益指出,目前是先列出禁止露营区域类型,但法案上路后确切限制地点「不会那么多」,会按各管理处盘点结果再行公告,届时也会在限制区域立牌提醒。至于但书写明「促进观光发展所办理的活动不在此限」,则依各管理处来做审核,对象不限于政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