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导盲犬走动公共区域恐触法 商家最高可被罚5万

▲限制导盲犬走动公共场域触法。(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实习记者廖小荞/综合报导

限制导盲犬走动公共区域商家小心罚款!近日传出导盲犬寄养家庭训练中导盲犬至饭店西餐厅用餐,却遭业者限制于餐厅特定区域的情形,台中市政府社会局表示,此举已触犯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若无在限期内改善,可处最高5万元罚锾,并接受4小时讲习。

台中市政府社会局表示,导盲犬的功能就像视觉障碍者的眼睛,是协助其安全行走的工作犬,非一般宠物,导盲犬于工作中会配戴「导盲鞍」,由寄养家庭或专业训练人员训练中的导盲犬及幼犬,则会身着红背心,并配有识别证件,皆有进出公共场所权利

台中市政府社会局同时呼吁,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包括餐厅)、大众运输工具公共设施负责人、业者、使用人等,皆不得拒绝工作及训练中的导盲犬、幼犬自由出入,或附加出入条件,如收取清洁费、限制于店内特定空间,若有违反可处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