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地方税基折减 财部推配套防制

财政部透露,目前有2大工具可敦促地方政府「财政努力」,并且会研拟配套措施,避免地方政府让「囤房税2.0」效益打折扣。图为财政部长庄翠云。(中央社)

行政院拍板「囤房税2.0」方案,外界担心地方阳奉阴违,配合中央法令修法订立差别税率,实际调降房屋课税现值(税基),抵消多屋者持有成本提高。财政部透露,目前有2大工具可敦促地方政府「财政努力」,并且会研拟配套措施,避免地方政府让「囤房税2.0」效益打折扣。

财政部官员表示,「囤房税2.0」通过之后,会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采差别税率、修正自治条例。据了解,财政部现在督促地方政府「财政努力」、遵守财政纪律有两大工具,首先财政部每年有业务绩效考核,财政努力的地方政府会受表扬;如果「久不调税基」或者透过「税基折减」,在绩效考核上会扣分,恐怕会影响到中央对地方的补助款。

囤房税2.0会怎么课税?财政部举例说明,假设A君与配偶和未成年小孩,全国只有1户房屋、非豪宅的话,那么适用的税率1%;全国是3户以下,每户的税率就是1.2%。

如果A君全国拥有8户房子,扣除3户自住,剩下5户是非自住房子,分别坐落于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以台北市的房子为例,现行因「未归户」而在台北市视为1户非自住房子,税率是2.4%,修正过后,非自住「全国归户」后就是5户,适用最高税率。坐落于台南市的房子,现行是1.5%,但是未来适用5户的标准,依台南巿己实施差别税率,该房子税率会被调到2.4%或者更高。

现行拥有5户以上非自住房屋者,目前适用3.6%高税率的县市,有台北市为3户以上、台中市5户以上、高雄市4户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