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漂綠」亂象!環境部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

环境部今发布「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作为企业进行碳中和宣告的操作规范,避免企业不实宣告或未充分揭露资讯而误导各界,有漂绿之嫌。记者叶冠妤/摄影

不少企业近年纷纷宣称自家产品、服务或组织「碳中和」,让「漂绿」乱象丛生。环境部今发布「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要求企业若宣告碳中和,须遵循排放量盘查、减量、抵换三阶段,且须经第三方机构查验、公开揭露完整资讯。不过,环境部官员坦言,指引不具强制效力,仅鼓励企业自愿遵循,目前也没有朝强制性的规画。

「碳中和」指的是人为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达到平衡状态,包括采取抵换方式来补偿温室气体排放。环境部次长施文真说,现在有很多宣告碳中和的组织、产品或服务,有些企业很努力达成,但也有些企业对碳中和定义偏颇,而一般社会大众也不够了解,因此「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适用对象包括宣告碳中和的组织、产品或服务,目的是让企业参考,也教育消费者。

指引要求宣告碳中和的组织、产品或企业须遵循三大核心阶段原则。第一阶段是排放量盘查,且不能只是在众多排放行为中,只挑选少数「样板主体」来夸大宣称碳中和,应尽可能实现所有产品而非单一产品的碳中和。

第二阶段是减量,企业应以普遍被接受且基于科学的减碳路径,设定短至长期减碳路径与目标,来降低碳中和主体的排放量,且应证明已尽量减少旁放。

第三阶段的抵换,则是当企业运用减量额度抵换方式来补偿剩余的温室气体排放,来达成碳中和,除应证明已尽可能减少碳中和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选用的减量额度也必须来自真实且符合国际标准的减量专案、尽职调查来源。此外,宣告碳中和的减量额度发生时间,不应早于碳中和期间5年。

环境部指出,常见的漂绿样态之一是选择性的资讯揭露,因此指引也要求企业应在网站以易于社会大众及利害关系者查阅的方式,完整揭露包括碳中和主体的边界、计算过程、减量成果、抵换来源等所有相关资讯;也应经由外部第三方机构查验,确保碳中和的真实性、有效性。

因指引不具强制效力,仅供企业自愿参考性质,施文真解释,环境部不会核发证明或标章,暂时也没有朝强制性的规画,碳中和概念还需要社会对话、沟通,指引只是先把流程讲清楚,让消费者清楚不是买了碳权就等于碳中和,消费者如果对碳中和产品、活动的广告有疑虑,可以向公平会检举,或许就涉及公平交易法的广告不实规范。

施文真说,虽然环境部不会主动盘查宣告碳中和的产品、组织或活动,但假设民众来检举,环境部会去查核是否符合指引规范,并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