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研擬指引…企業宣告碳中和 七點不漏

为解决漂绿乱象,环境部正研拟「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 联合报系资料照

为解决漂绿乱象,环境部正研拟「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据最新曝光草案架构,企业若要宣告达到碳中和,必须完整揭露盘查、减量、抵换三大步骤、共七大资讯,环境部将于未来数月内跨部会讨论后,最迟年底前公布。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昨(27)日出席「2024反漂绿论坛」,除分享欧盟、英国、日本等国际规范作法,也首度曝光目前环境部讨论中的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草案架构及进度。

根据规划,环境部定义「碳中和」为所谓人为温室气体排放与人为温室气体移除达到平衡状态,包含以抵换方式。未来企业在国内针对其组织、产品或服务,进行碳中和声称或宣告之行为时,都必须遵守「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

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草案架构

指引草案将企业宣告碳中和,分为三大执行步骤,包括盘查、减量、抵换,并在各步骤中规范应揭露资讯。

在盘查阶段,必须完整呈现碳中和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及量化排放量,并遵守盘查基本原则(MRV),避免仅以特定「样板主体」进行碳中和。因此必须揭露包括碳中和主体及其边界的描述,及宣告碳中和对应期间;其次,也应揭露主体的原始排碳量,包括排放量计算方式及是否经查验机构查证等。

黄伟鸣解释,企业未来不能随意找一个减量作为,在未达到实际减量标准前,即宣称达成碳中和;或某些企业在众多排放源中仅少数达碳中和,就夸大宣称,这些都是世界经济论坛里面提到的漂绿态样。

在减量阶段,设定温室气体减量目标并主动努力执行减量,必须揭露减量工作的执行路径,包括短期、长期减量目标与措施;以及执行的温室气体减量或移除量的措施与量化结果。

在抵换阶段,透过注销减量额度(碳权)抵换剩余排碳量,也应完整揭露抵换的剩余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抵换量占总排放量比率;说明碳权来源,包括碳权核发机构、减量专案的详细资讯、及是否经查验机构查证;说明碳权注销情形,包括注销时间、注销的减量额度编码及注销资讯公开位置。

黄伟鸣解释,由于这指引为行政指导性质,未来也会与其他部会讨论,例如金管会的「上市公司编制与申报永续报告书作业办法」与「上柜公司编制与申报永续报告书作业办法」等,预计还需要再花数月与相关部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