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企业漂绿 环境部「碳中和指引」出炉
环境部公布「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图为环境部次长施文真。图/吕晏慈摄
为防止企业漂绿,环境部26日发布「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建议企业宣告产品或服务碳中和前,须遵循排放量盘查、减量、抵换三原则,包括建立「碳中和管理计划」说明其减碳路径、减量措施执行成果与目标等,若为上市柜公司,可将该计划纳入永续报告书中。
环境部政务次长施文真说明,许多组织、产品、服务宣称碳中和,但未提出证据,社会大众也不知道其意义,盼借此提醒消费者,若看到产品宣称碳中和,却只说明买了多少碳权,没有揭露完整温室气体排放量、如何减少排放等,可能涉及广告不实,可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检举,另若环境部接到相关申诉,调查后发现没依指引进行,将公告企业名单。
环境部参考国际标准ISO 14068-1订定更详细的「企业宣告碳中和指引」,建议企业宣告碳中和前,应完整揭露盘查、减量、抵换资讯。
盘查方面,应进行完整的温室气体盘放量盘查,避免只挑选少数「样板主体」夸大宣称碳中和;减量部分,应设定短期至长期减碳路径,证明已尽力减少排放;至于抵换,得确保减量额度符合唯一性、真实性、永久性、不重复计算,且宣告减量额度发生的时间,不应早于碳中和期间5年。
对于资讯揭露,环境部指出,可将碳中和执行成果纳入「碳中和管理计划书」,公开揭露于企业网站,内容应包括:碳中和主体边界及宣告碳中和之期间、短期及长期减量目标与措施、主体边界的原始温室气体排放量、执行温室气体减量或增加温室气体移除量之措施与量化结果、减量后采取抵换之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及占总排放量的比例、用于抵换之温室气体减量额度来源、温室气体减量额度注销情形等资讯。
施文真表示,考量推广碳中和需要社会对话的过程,该指引不具强制性,属建议性质,企业可以利用此指引规划碳中和流程。上市柜公司若想推出碳中和服务或产品,也很适合将「碳中和管理计划书」放在永续报告书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