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男关不怕!专找嫩妹伸狼爪 出狱后再连犯4起

卢男涉猥亵多名女子台中检方依违反《性骚防治法》将他起诉。(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31岁卢姓男子在2011年间已3次锁定国高中学生搭讪,伸狼爪、强抱摸胸抚臀,甚至强迫帮他手淫,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刑5年6月,他服刑出狱后,去年5月起又在雾峰地区,尾随落单女子或诈称自己是摄影师模特儿大学生要求协助作专题理由,趁机拥抱、猥亵3、4名少女,台中地检署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将他起诉,并以累犯请求法官加重其刑。

卢男才刚在2019年11月出监,于去年6月间又再度犯案,去年9月起接受刑后强制治疗至今,没想到,去年6月间的性侵案再被起诉。针对性侵犯刑后强制治疗,司法院大法官甫在去年12月31日的释字799号解释为「部份违宪」,认定强制治疗直到再犯危险性显著降低及强制治疗采溯及既往等均为合宪,卢男一再锁定少女及年轻女子下手猥亵、性骚,让此案受瞩目。

去年5月5日晚间5时许,卢男到台中市高工路段,见1名16岁少女独自行走,一路尾随并假借拍照搭讪,趁机拉她入怀,并上下其手,少女当面斥责闪躲,卢男才离去,事后,少女报案

卢男在去年6月2日下午2时50分,到雾峰区1家文具店购物女子自称是摄影师,要找模特儿,请女子让他比一下身高,并趁她来不及抗拒之际,从背后抓住女子肩膀,并用性器官碰触她臀部,女子受惊吓离开现场报警

卢男当天下午4时20分又转往雾峰区中正路1家超商,认为16岁少女年幼可欺,靠近摸她大腿后,立即闪人,经少女告知父亲报警。

去年7月21日上午,卢男到雾峰区大同路的以文图书馆,见16岁少女在馆内读书,趋前向她佯称自己是大学生,正在做男女柔软专题,请少女配合协助,要求她趴着做测量姿势,趁机多次摸她大腿、还掀上衣摸腰,少女怒拒离开,打电话给友人哭诉,并告知母亲警方报案。

检察官以卢男才因强制猥亵案件被判刑执行完毕,在5年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之罪,为累犯,请求法官依规定酌予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