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以為有能力去改變對方「結婚後更不可能」! 律師:婚前確認好也許長痛不如短痛

张兆志(右)和许允乐因为生子计划不同,决定放下过去承诺各奔东西。图/摘自脸书

张兆志与许允乐的离婚,是对于要不要生小孩有完全相反的坚持,女方也为当妈妈的心愿而在婚姻中泪流满面,最后双方和平的签字离婚(新闻详留言)。

对于婚姻,我只希望结婚后能走到人生的尽头,离婚向来不是我的选项,所以,我在结婚前也是「考虑」或是「被考虑」了很久,最后确定新娘后,才在上帝面前誓约,戴上戒指。

我鼓励在婚前要谈清楚,如果在结婚前没能解决的「大事」,在未来通常都会成为离婚的导火线。

除非是上帝改变了我!

就如同男方希望结婚后跟公婆同住,女方想要享受两人世界,两人没有共识要共同接受其一,那势必会有一番大战。

如果男方不想有小孩,女方一定要有小孩,这两个选项没有办法并存,那结婚后势必会有一方会「很痛苦」,离婚也就不远了。

如果明知双方的坚持,最后必定要离婚,那还要结婚吗?

太太期待先生会想要小孩!

先生会等待太太没想要小孩!

如果从相识就如此,何不决定是否要小孩后再结婚?

没结婚,也许不会这么痛苦。我不了解为什么两个这么相爱的人,为何明知对方也很坚持,却要结婚后在婚姻中痛苦?或许是抱着一丝改变的希望?

也许这就是人生。

但我相信,在结婚的前一刻,发现有重大问题没有解决,宁可等一等,缓一缓在结婚。如果真的不适合结婚,那就做朋友,也许会痛,但是长痛不如短痛,不是吗?

平和的离婚分手,双方还是朋友,值得庆幸。

婚前,确认不适合而未结婚,勇气更值得尊敬。

◎本文内容已获 苏家宏律师 授权,原文出处于此;未经同意禁止取用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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